


資訊分類
【熱點】食品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及記錄修訂,市場總局60號令11月1日實施!
【熱點】食品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及記錄修訂,市場總局60號令11月1日實施!
- 分類:行業新聞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2-11-01 14:55
- 訪問量:
【熱點】食品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及記錄修訂,市場總局60號令11月1日實施!
- 分類:行業新聞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2-11-01 14:55
- 訪問量:
食品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1、目的
為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履行食品安全風險自查要求,加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60號)等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適用于XX集團及其下屬所有子公司(含分公司)。
3、職責
3.1 集團質控中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文件的編制、修改及更新。
3.2 集團質控中心及下屬子公司(含分公司)品控部按照要求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相關工作,按照程序及時上報食品安全總監或者企業主要負責人。
3.2 對于風險排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問題,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相關責任人應采取相適應的防范措施,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確保公司食品安全。
4、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公司基于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需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為有效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制定了《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建立了以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
4.1 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
4.1.1 日管控人員
根據公司落實主體責任定人定崗履職情況,由食品安全員負責日管控具體工作的落實。
4.1.2 日管控頻率
正常生產期間每日根據公司《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進行檢查。
4.1.3 日管控內容
日管控檢查應覆蓋以下內容:生產環境條件(廠區、車間、設施、設備等)、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標簽和說明書、前次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具體參照《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日管控)》。
4.1.4 日管控工作流程
4.1.4.1 正常生產期間,食品安全員每日根據公司《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日管控)》進行檢查,排查生產加工各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并將檢查結果匯總記錄在《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表上,可采用電子表格的形式予以記錄。未發現問題的,也應當予以記錄。
4.1.4.2 對于日管控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問題,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及時反饋相關責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對于現場能立即整改的應立即整改;對于不能現場立即整改的,應明確整改期限,在后續日管控檢查中跟蹤驗證整改落實情況。
4.1.4.3 對于《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每天工作結束前或次日上班后及時交付食品安全總監審核,填寫的電子表格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或采取網絡共享的方式告知,如日管控檢查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不良影響(管控清單中的*項目),除要求相關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外,應立即上報食品安全總監或者企業主要負責人,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風險情況,采取相適應的管理措施,以降低食品安全風險,確保企業的食品安全。
4.2 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
4.2.1 周排查人員
根據公司落實主體責任定人定崗履職情況,由食品安全總監負責(子公司可以由食品安全員負責)周排查具體工作落實。
4.2.2 周排查頻率
正常生產期間食品安全總監或者食品安全員每周至少根據公司《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周排查)》組織1次風險隱患排查。
4.2.3 周排查內容
檢查應覆蓋以下內容:生產資質、生產環境條件(廠區、車間、設施、設備等)、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委托生產情況、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前次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具體參照《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風險管控清單(周排查)》,全面排查生產加工各環節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4.2.4 周排查工作流程
4.2.4.1 正常生產期間,排查可以結合日管控情況、現場自查情況、其他各渠道收集的食品安全信息等,分析研判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情況,檢討日管控中存在的問題,對于頻繁發生或者存在較高食品安全風險的問題,應制定相應的糾正預防措施,督促相關責任部門落實整改并進行跟蹤驗證整改結果。周排查應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4.2.4.2對于周排查形成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應及時上報至公司主要負責人,抄送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使其知曉存在的食品安全風險,督促相關責任部門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確保食品安全風險可控。
4.2 食品安全月調度制度
4.1.1 月調度人員
根據公司落實主體責任定人定崗履職情況,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月調度會議,聽取食品安全總監(子公司可以由質量負責人代替)關于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主要參與人員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
4.1.2 月調度會議頻率
正常生產期間每月至少召開1次月調度會議,會議原則上安排在次月的第一個星期一。
4.1.3 月調度主要匯報內容
由食品安全總監匯總最近一個月度內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主要包括日管控、周排查中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問題及整改情況,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情況的匯總分析,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原輔料驗收情況、成品出廠檢驗情況、生產過程微生物監控、質量投訴情況、委托代工質量控制情況、供應商管理、質量培訓、產品第三方檢測、體系標準化工作情況、食品安全日常檢查問題落實情況、較大風險隱患排查情況、下個月重點工作計劃等。
4.1.4 月調度工作流程
4.1.4.1 由食品安全總監對近一個月內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匯報,對當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進行工作總結。
4.1.4.2 對于日常食品安全管理中發現存在的不足問題,由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進行檢討,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進行處置。
4.1.4.3 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對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作出指示。
4.1.4.4食品安全總監根據當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會議討論決議及企業主要負責人指示,制定下個月食品安全管理重點工作計劃,并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5、相關記錄
《每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
《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報告》
《每月食品安全調度會議紀要》
注:除上述列出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外,還應對照《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相關要求開展自查,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有變化的,按照新的規定落實主體責任。
相關資訊



